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见博报道:8月19日,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万春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还推定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并确定领誓人;会议决定于8月30日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王槐生、石玉华、李文波,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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