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吴文谨报道:8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1-7月,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5位(其中7月份排名第11位),为全省进入前20强唯一市州,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明确城区200余个工地“四个清单”;并制定15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市牵头实施斧头湖水质强化攻坚9大行动,加快推进斧头湖生态保护带、淦河入湖口疏浚等项目,斧头湖水质趋好。据斧头湖咸宁湖心地表水国控点位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1-7月该点位总磷均值0.044mg/L,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他水质评价指标均为Ⅱ类。
此外,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对1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动监测和隐患排查,对35个涉重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排查农村黑臭水体47条,省定3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有序推进。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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