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吴文谨、通讯员张标、马映报道:记者昨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供全国各地借鉴。其中,咸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经验入选。
《清单》指出:湖北省咸宁市坚持建管并重,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治理结构、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2019—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的313个老旧小区,实现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全覆盖,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占比50%以上,物业管理全覆盖。一是要求所有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必须完善小区治理结构,组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二是坚持一小区一策,推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政府兜底托管、居民自我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引导居民在改造开工前,集体决策、自主选定适合本小区实际的管理模式。三是推行“小区吹哨、各方报到”,推动职能部门、包保单位、下沉党员干部、小区党员、业主和物业企业形成小区治理合力。
截至目前,全市2.9万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改善。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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