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和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暨城管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2年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中心城区,得分92.15分
第二名:咸安区,得分92.10分
第三名:赤壁市,得分91.94分
第四名:崇阳县,得分91.80分
第五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1.74分
第六名:通城县,得分91.62分
第七名:通山县,得分90.08分
第八名:嘉鱼县,得分89.92分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咸宁市城区2022年1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
注:1.综合评分=处置数/(总处置数-市城管执法委处置数)×10%+处置数/应处置数×80%+按期处置数/应处置数×10%,经加权后得出;
2.报表数据处置周期为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止。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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