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吴文谨报道:日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湖长杨军签发市河湖长5号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脚步丈量”巡查河湖行动,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坚决扛起治水管水兴水护水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河湖治理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实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咸宁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市河湖长5号令从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明确行动要求、任务目标、督办检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全市各级河湖长要坚持领导带头、引领示范,对领责河湖开展全覆盖巡查,徒步踏查岸上岸线、水域洲滩,走遍一片一域、一堤一坝,了解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重点查找沿线是否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污水直排、面源污染、水土流失等破坏环境和污染水质的现象,察看水利工程、生态水量保障、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等基础设施是否运行良好,掌握流域内与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相关的社会综合治理情况,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景观,丰富文化底蕴。
要按照“保护优先、整体谋划、系统治理、全面提升”的思路,依据河湖“一河(湖)一策”,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销号式管理,原则上当年问题当年解决。要协调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河湖永续发展的长久之策,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最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
各级联系单位和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督办,定期督促检查,动态掌握情况,规范记录“脚步丈量”巡查河湖记录本,为河湖长的实为、实绩、实效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和有力佐证。对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要加强宣传,评先表彰;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河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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