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4月14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公示的省级海绵城市试点选拔结果了解到,我市成功入选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据了解,我市经过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综合评议后,在17个申报的市县中排名第二,与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黄石市一同入选此次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
未来三年,我市将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200万元,为保障消除城区易涝点、污水管网改造、城区绿地公园建设、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等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提供了省级财政支持。同时,我市将从流域、区域、城市、社区四个方面实施54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9.1亿元,其中:引进社会资本投资47.9亿元,上级专项补助4.87亿元,市区财政投入26.33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以这次入选省级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申报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争取中央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更新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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