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镇强报道:4月2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75亿元,同比增长8.6%,全省排名第一位。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挖掘消费热点,居民消费档次明显提升。其中,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机电产品及设备类、照相器材类等消费升级商品同比增长分别达到96.9%、82.8%、和40%。
同时,国家、省系列促进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出台拉动汽车消费效果明显,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增长达228.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拉升贡献显著。
此外,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居民网络购物意愿不减,新业态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同比增长65.1%,高于社零增速56.5个百分点;实现网络零售额11.1亿元,同比增长74.1%。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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