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6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会议要求,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名人大代表,要结合人大职责职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水利工程管护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设立立法联系点、聘请立法顾问和建立立法专家库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6月23日在温泉召开,会期1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镇方松、刘国承、边现龙,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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