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马丽报道:6月底,我市印发《咸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简称《措施》),通过系列政策“组合拳”,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
特别是在奖励方面,对在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市级奖励金额从原来的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各县市区配套奖励,省市县三级奖励资金最高达1400万元。
根据《措施》,对在沪深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或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注册发行股票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5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投入本地实体的,或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市的,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措施》还在全省率先明确了北交所上市的相应奖励兑现方式。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或从新三板基础层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100万元;非新三板基础层企业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奖励200万元;在北交所成功发行上市的,奖励300万元。
《措施》还提出“到2025年,本土上市企业突破5家”的总体目标,并在后备资源培育、税收支持、专项资金、项目用地、金融扶持、人才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引导要素资源向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聚集。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稳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家境内上市企业,2家境外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纳入省上市云平台跟踪服务的上市后备企业有57家。今年有1家企业IPO成功过会,1家企业进入证监会在会在审阶段,8家获评省“金种子”企业。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挖掘更多优质后备企业资源,加强企业精准服务,减轻企业上市成本,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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