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8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书面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湖北进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人事任免等两个办法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