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敖琼报道:10月11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从11日15时起终止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10月4日至8日,我市出现持续阴雨天气,平均降雨量20毫米左右,旱情得到缓解,饮水困难人口大幅减少,农业生产用水显著降低。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4.5.1条的规定,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办决定于10月11日15时终止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据预测,10月份我市降雨总体仍偏少。市防办要求,终止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地要继续立足于抗长旱和多季连旱,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加强蓄水保水,做好供水管理,节约使用水资源,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和农业生产用水保障工作。要针对今年抗旱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长远谋划、补齐短板,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及水源工程建设,为今年收官、明年开局打牢基础,切实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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