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12月1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3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决定(草案)》《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还对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承办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何凡
上一篇:
咸宁市市直单位内设机构再“瘦身” 减少151个 精减25.7%
下一篇:
咸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