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新闻聚焦 >> 正文

咸宁市开启“商转公”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3-02-03 08:44

咸宁网讯 记者镇强报道:2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商转公”,全称是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住房公积金便民业务。

据悉,武汉都市圈内其他城市均开展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并且咸宁广大缴存职工强烈期盼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处于安全合理范围、当前资金流动性充足情况下,我市于日前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了解,职工进行“商转公”,需要“先还后贷”。具体来说,申请职工能够自筹资金先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同时商业银行同意申请职工提前结清借款,并出具原贷款余额及剩余贷款期限的证明,然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商转公”申请人为本市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原商业性贷款为本市区域内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编辑:胡少鹏

上一篇: 咸宁市召开2023年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务虚会
下一篇: 咸宁日报视频作品《满庭芳· 咸宁色》发布首日全网点击量突破500万+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