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见习记者阮智愚、通讯员刘勇报道:2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度立法项目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好立法工作,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始终把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会议要求,要把立法过程转化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坚持为人民立法,依靠人民立法;坚持把立法质量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生命线”,强化立法论证、强化精细立法、坚持依法立法,秉持工匠精神、精品意识,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推进高质量立法的责任和担当,加强领导、加快节奏、加强协作,推动各项立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咸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边现龙,副市长刘复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
编辑: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