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镇强报道:3月14日,《咸宁市直大中专院校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留咸就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出炉,符合条件的给予学校1000元/人奖补,力争40%以上应届毕业生留咸就业。
根据规定,咸宁市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咸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学校1000元/人奖补。奖补对象包括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咸宁财税会计学校、咸宁市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湖北楚才技工学校、咸宁龙翔索道工程技工学校、咸宁振宁技工学校、湖北青禾技工学校。
2022年9月,为推进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咸宁、创业在咸宁、安排在咸宁、服务在咸宁,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人才支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是对学校进行奖励,鼓励本地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向咸宁企业输送应届毕业生。
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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