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2022〕663号)、《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3〕1号)和全市“拼搏赶超”2023年第二次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3年3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7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中心城区,得分91.02分
第二名:咸安区,得分90.42分
第三名:赤壁市,得分89.89分
第四名:嘉鱼县,得分89.57分
第五名:崇阳县,得分89.36分
第六名:通城县,得分89.19分
第七名:通山县,得分88.32分
注:图中蓝色部分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评价得分(实际得分×90%),红色部分为住宅小区“红色物业”月度综合评价得分(实际得分×10%)。
编辑:胡少鹏
上一篇:
钱瑛同志光辉事迹研讨会召开
下一篇:
返乡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