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张欢报道:8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审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 (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30日在温泉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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