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10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国强率领调研组来我市,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咸安区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桂花镇联兴采石场矿山修复现场等地,实地察看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详细了解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利用和保护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的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马国强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咸宁生态资源优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自然资源配置,更好服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要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不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认真贯彻执行资源税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和评估,推动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发挥法律法规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恩旺参加调研。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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