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10月25日至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 2023 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朱庆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联组会议,围绕“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复兴,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晓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及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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