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方达星报道:近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名单出炉,我市7个创新工作法榜上有名。
近年来,湖北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大批基层先进典型。为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湖北省委政法委决定,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人民法庭等101个创新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
我市上榜的7个创新工作法分别为:通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把好“三关”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法)、赤壁市公安局车埠派出所(“村湾夜话”工作法)、赤壁市司法局(婚恋家庭纠纷“四个一”工作法)、崇阳县司法局石城司法所(“十户共治”预防化解邻里纠纷工作法)、咸安区官埠桥镇(“五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工作法)、嘉鱼县潘家湾镇(交通事故纠纷“稳、调、帮、访”四步工作法)、通山县闯王镇(“三个靠前”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
表扬决定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先进典型的创新做法,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完善一站式多元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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