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张欢、吴青朋、通讯员许存华报道:随着北方强冷空气南下进入我市,12月14日12时30分,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寒潮)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入冬以来最强冷空气影响,14日至17日我市有一次寒潮大风天气,并伴有雨雪冰冻,平均气温降幅8-10℃,局部12℃,17日最低气温将降至-2℃,期间伴有偏北风4-6级,阵风7-9级,18日后受高空波动影响,局部有雨夹雪,低温持续。
根据规定,已达(寒潮)四级应急响应标准,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气象灾害(寒潮)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雨雪冰冻、大风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做好农业防寒防冻防风工作,做好相关行业防冻害措施,避免、减少受损。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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