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阮智愚报道:12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 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了市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了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朱庆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丽,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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