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通讯员敖琼、刘都报道:4月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咸宁市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在全省率先编制、配套印发《咸宁市湖泊综合治理一湖一策一表》(以下简称《一湖一策一表》),对所有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因地制宜逐一细化。这意味着我市39个湖泊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据悉,我市纳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有39个,地理特征上呈现“一江三河四群”,即淦河(金水)流域的斧头湖湖群、西凉湖湖群,陆水流域的陆水河湖群,新店河流域的黄盖湖湖群,最后全部汇入长江。常水位对应水面面积234.659平方公里,相应总湖容9.45亿立方米。
去年底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我市对全市39个湖泊逐一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并进行多轮研讨,最终起草了《方案》和《一湖一策一表》,确定近期(2026年)湖泊治理七项治理指标,即常水位对应水面面积大于等于234.659平方千米,湖泊堤防达标率大于等于57.4%,外排能力达到286m3/s,省控水域水质达标率66.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5%,县城污水处理率大于96%,省控湖泊水生植被覆盖度达到20%。
《方案》充分考虑我市各地湖泊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治理措施结合发展大健康产业等要求,同时又着眼长远,各项近期目标值均高于或者等于省定目标,同时还提出了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等指标要求。配套的《一湖一策一表》则对39个湖泊建立“健康档案”,逐一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等。
《方案》明确湖泊岸线治理、湖泊截污控污、湖泊生态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数字湖泊建设等8大类24项任务。要求按时序推进咸安区章家湖省级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在斧头湖嘉鱼县的黄沙湾、咸安区的王生茂入湖口等重污染区开展底泥清淤并作为市级试点项目,嘉鱼县和赤壁市各选取一个湖泊作为县级试点。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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