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见博报道: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咸宁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咸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决定>的决定》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项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朱庆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丽,副市长刘复兴,市法院院长李文锋,市检察院检察长廖旭,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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