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王馨茁、通讯员李皓报道:近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印发《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助力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市鼓励建设的高品质住宅主要包含第四代生态花园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和健康养老住宅及其他类型高品质住宅,具备生活环境好、居住品质高、服务保障优等特征。
记者还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市住新局了解到,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执行首套房政策降低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可上浮30%;对已挂牌在两年内出售现有第二套自住住房并新购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售第二套住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购房者购买经认定的高品质住宅的,除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外,市财政额外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贴优惠。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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