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姜明助报道: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12个方面明确重点建设方向和具体支持办法,“真金白银”激励科技创新,加大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更好服务全市“5+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措施》提出,对在咸宁新建的国家实验室分支机构,建成运营后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在咸宁新建的湖北实验室分支机构,建成运营后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对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性研究所(公司)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对企业牵头组建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优秀、良好两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补助。对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通过绩效评价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措施》同时明确,支持重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园区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高质量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大平台建设金融服务力度、“研发飞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去年,我市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支持企业重大科技攻关,全市获得省科技奖13项,其中牵头完成5项;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92.22亿元,同比增长16.5%;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31家,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720家。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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