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王裕华报道:3月11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为支持和鼓励更多劳动者在我市自主创业,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市将对在咸宁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返乡创业人员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返乡人员在咸宁市初次办理注册登记(注册5年内),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悉,今年上半年申报时间为5月31日前,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0月31日前。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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