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人刘杰免费载4名工友回安徽老家过年,在南京江宁被运管所稽查人员拦住,指称他此行是公司包车,有非法营运嫌疑,必须接受罚款处罚,并暂扣了他的车。罚款额度从10万元降到5千元。南京客管部门称,私家车带人,只要涉及到费用问题,都算是非法营运。(2月1日南海网)
在常州打工的刘杰是安徽阜阳人,他开自己的私人面包车回家过年,应当没有问题。如果刘杰的父母妻子儿女等亲人在车上,一起回家过年,应当没有问题。如果刘杰的亲戚朋友或邻居或同乡等人在车上,似乎就来了问题。这不,当刘杰得知有4名阜阳民工老乡没买到车票后,便主动提出捎他们一程,那就来了问题。南京江宁上坊附近高速服务区的几名交通稽查人员拦住去路,说他涉嫌非法营运,要罚款3万到10万元,后来说至少5000元。
毫无疑问,春运期间,安全更是铁的第一,非法营运无法保障安全。经营秩序需要维持,非法营运是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破坏。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稽查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然而,在外工作或打工的人,开自己的车回老家过年时,顺便捎带老乡工友一起回家,应当和“非法营运”严格区别开来。这样的区分并不难。司机和乘车者的身份证,可以证明是不是老乡,是不是顺路捎人,工作或打工单位可以提供证明是不是顺路捎带老乡。
顺路带人,只能是一次性操作。如果“非法营运”,必定是反复操作。交通稽查人员并不难甄别,也可以重奖鼓励社会大众取证举报“非法营运”。而且交通稽查人员不能以罚款为乐,在没有取得充分证据前,不该进行罚款操作。这次南京江宁运管所稽查人员,仅仅对刘杰有“非法营运嫌疑”便要罚款10万元,实在有点“急吼吼”的意思。在刘杰说他面包车行驶可以在单位报销后,也不打电话到该单位核实,为了罚款,工作就可以马虎了?
不管国家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不是足够人性化,或是否足够细节化,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从“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角度出发,总可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灵活执法、人性化执法。准许私家车捎带老乡工友顺路一道回家,有几个好处。一是有利于买不到车票的人能够回家过年,与家人团圆,二是缓解交通部门一票难求的巨大社会压力,三是充分减少社会车辆的空座率,从总体上减少能源消耗,有利于节能减排,减少污染。
固然,私家车捎带老乡工友,也有各种各样的风险。但是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是要通过法规帮助减少或排除那些风险,而不是一味予以简单禁止,或者巨额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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