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军
前不久,市委主要领导到市城管执法委调研时提出,要以“公园城市理念”抓好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打造公园城市,咸宁具有得天独厚的禀赋优势。其依山傍水、生态优美,城中绿树成荫、花草互衬,山、水、城、林,园、草、花,错落有致、相映生辉、浑然天成的城市格局,构成典型的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如何让这座城市更加景色迷人、灵动内秀、精致婉约,是摆在每个城市建设与管理者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众所周知,城市的核心是人,市民才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主体。要吸引市民参与管理,就要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从单个城管部门管理向市民管理、共同缔造转变,从单一行政管理执法向服务市民、综合治理转变。要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制,健全治理机制,以治理项目为载体,培育基层社会组织,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改善城市秩序和环境。
要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出发,发挥政府、市民、社会组织、基层社区,乃至企业等多元主体作用,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等综合措施,精准发力,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街道和社区,使之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形成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共同发力,让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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