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黄富清报道:日前,赤壁市和崇阳县人民政府联合发出通告,决定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在陆水水库、青山水库等陆水水库所有水域禁渔,以保护陆水流域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陆水水库、青山水库渔业资源,维护库区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和生态平衡。
通告强调,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收购、贩卖、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者,依法没收其渔具、渔获物,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重申,禁渔期满,凡在陆水水库、青山水库从事渔业捕捞者,必须持有相应水域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机构办理的捕捞许可证,经渔船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捕捞。并禁止捕捞400克以下重点保护的经济鱼类,渔具采用刺网,最小网目尺寸90smm。对炸鱼、电鱼、毒鱼、罾业和“迷魂阵”等非法捕鱼活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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