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县域新闻 >> 赤壁新闻 >> 正文

隐瞒财产拒执行 赤壁法院首拘“老赖”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2-01 08:58

通讯员 张升明、范丹

1月21日,赤壁人洪某因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被赤壁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成为该市因隐瞒财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而获拘留的第一人。

2016年8月,因经营养猪场资金周转困难,洪某、童某向余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第一批猪出售后还款。2016年12月,童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再向余某借款14000元,并约定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后,余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至赤壁法院。

赤壁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令洪某、童某向余某偿还借款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洪某没有履行任何义务。2018年11月,法院执行员向被执行人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以及财产报告令,要求其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明确告知:逾期不报告,或虚假报告,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经法院执行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洪某仍坚持声称没有财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赤壁法院通过调查发现,洪某以自家猪场代人养猪,每月均有工资收入。1月21日,法院执行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洪某,督促其履行义务,洪某仍坚持无财产,无法履行,以隐瞒财产状况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为此,赤壁法院依法作出了对洪某拘留15日的决定。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赤壁社区服刑人员变身文明交通劝导员
下一篇: 经国家九部委联合评定 咸宁新增两家“国字号” 农民茶叶合作示范社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