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锦阳、通讯员艾利报道:日前,从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传来喜讯,该局获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该县仅此一家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局按照省、市、县关于创建“法治单位”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各类业务会审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处罚听证制度、首问负责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等规章制度;多次举办法治教育培训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政策法规知识测试。
自2011年至今,该局先后荣获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法治示范机关”、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称号,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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