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2·15”恶性杀人案告破 杀人疑凶服毒自杀
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 甘明强)3月28日,崇阳警方正式宣告,发生于今年初的“2·25”恶性杀人案告破,杀人疑凶姜某经确认已畏罪自杀。
2月15日,崇阳县港口乡油榨村发生一起命案,死亡1人,2人重伤。2月16日中午,崇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港口乡油榨村三组村民姜某明(男,46岁)被其子姜阳发现在其家中被杀死,姜某明之妻汪某(女,45岁)、孙子姜某(男,7个月)重伤,现仍在医院救治。接警后,警方高度重视,咸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组成专班对此案展开侦破。经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本组村民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姜某原系姜某明的妹夫,后因与妻子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姜某一直认为妻子是受妻兄姜某明的怂恿才致离婚,于是对姜某明怀恨在心。案发后,警方在姜某家提取血迹等重要物证,但姜某案发后潜逃。为了及时抓捕杀人疑凶,警方布置了天罗地网,发布网上通辑,对姜某实施全力追捕。
3月28日,当地一村民上山挖笋时突然在姜某家屋后山林中发现一具疑似姜某的尸体,经警方采取DNA鉴定,确定此尸身份正是姜某。同时警方通过解剖和化验,确认姜某系畏罪服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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