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特约记者沈二民 通讯员余光辉)“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职务,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2月23日,在崇阳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县委书记杨良锋的话掷地有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崇阳县委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该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程化、严肃化督导检查,严格督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追责问责落实情况。同时,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坚决查处严重违反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等行为,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反腐败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反腐败成效。
为防止“四风”问题的变异、反弹,该县把抓作风建设变成一种常态,强化制度,完善机制。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树立“看齐”意识,向先进看齐,用切身行动保持言行一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对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党委、纪委进行严厉问责。
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金山介绍,该县近三年立案数不断增长,2013年立案67件、2014年立案136件、2015年立案165件,“十二五”期间县纪委共处分420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两规两指”25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四风”案件处理299名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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