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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全面推行河库长制 确保全县河库长治久安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4-05 21:56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特约记者 汪国文、通讯员 叶志雄报道:4月1日,崇阳县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实施意见》,全县江河水库将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建成县、乡、村三级河库长制体系,确保全县河库长治久安。

  据了解,该县参照省、市做法,成立“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第一总河库长”“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县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库长”,县长担任“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由县四套班子分管农业、环保的领导分别担任。全县有13条河流、13座水库设立县“河库长”。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负责领导本县河库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实施意见》明确实施范围:河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同时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的设立县河长,未跨乡镇的由乡设立乡级河库长,未跨村的由村落实管理责任人。大中型水库和饮用水源小型水库设立县河库长,其余的全部由乡镇设立河库长,所在村的水库由村负责管理。陆水河崇阳段和青山水库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河库长”。其余由县级管理的河道和中型水库及饮用水源的小型水库由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口、环保领导分别担任“县河库长”。其余河流、水库所在乡镇政府设立乡镇级“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河库长”,明确责任单位。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河库长”是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要突出源头严控,强化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尤其要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河库、非法设障、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违规养殖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整治。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 以上;陆水干流水质优良的比例达到100%,其他河流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不断提高;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县河库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该县严格督查督办。县“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河库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河库长”公示牌,公布河道、水库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为公众监督治水、参与治水提供便利;新闻媒体单位将加大对非法排污、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围绕“河库长制”总体目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河库长制”取得实效。

编辑:luoxu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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