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阳县天城镇七星村三组村民刘辉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并接受其政策咨询。
在受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刘辉之妻徐丽君未到,且无其妻授权委托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才能办理”的相关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刘辉,该登记业务因无其妻授权委托书不能受理。
后经了解得知,刘辉的妻子是因分娩手术在家休养不能一同前来。为保证刘辉能及时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按照县国土局“急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王建国当即与单位负责人何景军商定,安排刘鹏、卢芳珍两名工作人员上门服务,随刘辉前往其县紫晶城小区家中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工作人员在刘辉家中为其办理了签字、盖章等相关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审批、登簿、发证工作。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上门服务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赢得了刘辉和妻子由感而发的赞誉,夫妻俩连声称道:“衷心感谢国土部门真诚为民服务,为国土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点赞!”(咸宁日报特约记者 沈忱 通讯员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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