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陈咏)“感谢法院的秉公处理,我们这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71岁的王大爷和51岁的胡大哥激动地向崇阳县法院行政庭干警说道。
近日,崇阳县法院在立案当日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土地征收补偿行政争议纠纷,顺利解开村民长达十七年的心结,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件回顾
2006年,因崇阳县境内某国道某路段改扩建工程需要,崇阳县某镇政府对该镇某村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王大爷、胡大哥所承包的土地在征收范围内。在实际征收中,除王大爷、胡大哥两家外,其他87户村民均到村委会签订征订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
2021年,某国道再次改建,王大爷、胡大哥所承包的土地仍在征收范围内。直至国道建成,王大爷、胡大哥未与镇政府签订补偿协议,未领取到相应补偿款。王大爷、胡大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后,起诉至崇阳县法院,请求判决该镇政府支付征地补偿款。
调解过程
收案后,崇阳县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争议焦点。经法官调查发现,双方经多次协商未对补偿款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基本事实均无异议。
“你们两位的问题要得到合理解决,咱们还是要坐下来慢慢谈。”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承办法官向其仔细了解核实征地的详细经过,耐心听取诉求,讲解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补偿标准。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立即联系镇村干部到法院与王大爷、胡大哥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
△解开心结后的当事人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把我们十几年的心病给治好了。”经过一下午的耐心沟通,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王大爷自愿撤回起诉并签订《息访承诺书》。至此,一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立案当日就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始终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最终目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既注重提升审判质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hefan
上一篇:
崇阳县烟草专卖局加强真烟异动治理
下一篇:
全市首份!调解书也是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