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咏)今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9日,崇阳县法院深入天城镇渣冲村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引导村民们将法治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推动形成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营造和谐幸福生活环境。
“观众朋友们,这个故事里,谁应该来赡养老人呢?”
“这道题我知道,答案是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老人。”
“这位观众答对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了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一改以往“灌输式”宣讲模式,而是通过“干警提问——群众抢答——干警点评”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设置法律知识点抢答题目,用轻松愉快的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形式调动现场气氛。案例内容涉及《民法典》中关于未成人权利保护、民间借贷、婚姻继承等贴近生活、群众关心的话题。
现场学法热情高涨,村民们积极参与抢答。答题结束后,法院干警针对题中所涉及的《民法典》条文详细讲解,同时还为踊跃答题的村民送上精美的小礼物。活动结束后,村民们仍意犹未尽,纷纷表示,这种普法形式新颖独特,通过寓教于乐的问答方式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学会了许多法律知识。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继续以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生动性,推动《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大家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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