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熊铁山报道:19日,笔者从嘉鱼县水产局获悉,从3月1日0时起,嘉鱼109.6公里长江江段将进入4个月的禁渔期。
据该县渔政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年之前,长江禁渔期是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3个月。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为有助于长江中的鱼类获得更长时间的休养生息,从今年起,长江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延长为4个月。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专项捕捞管理规定批准。
据悉,禁渔期开始后,该县渔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查密度和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维护长江渔业生产正常秩序,确保“江中无渔船、岸边无渔具、市场无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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