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刘涛报道:4月以来,嘉鱼县环境保护四项举措,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截止目前,嘉鱼县环保局已对富民酿造偷排处罚10万元、高铁岭镇九岭山采石场大气污染处罚10万元以及对嘉鱼县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未批先建”处罚5万元。
四项举措是:一、做好日常执法监管,落实巡查制度,对重点涉气、涉水企业,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奔现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违法的进行处罚;二、取缔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型燃煤炉具,联合社区对县城的宾馆和食堂大灶进行摸排,制定整治方案,对查处的小型燃煤锅炉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拆的将采取强制措施;三、加强对夜市烧烤的监管,明令禁止在规定区域范围外营业,严格按照规定,不得出现空气污染和噪音扰民现象;四、强化执法监管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特别是群众反映的企业污染问题,实施严管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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