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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促和谐 二乔故里争一流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3-23 00:20

院长赵志诚(右)带领青年干警志愿者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

        院领导向县人大汇报司法改革和执行工作情况

        院青年志愿服务队员进社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

  阅读提示:

  嘉鱼素有“锦绣江南,鱼米之乡”美誉,因三国故事中家喻户晓的吴国美女“大小乔”而留下了许多美丽的传说。位于嘉鱼三湖连江的二乔公园,依山傍湖、景色雅致,游人如织。在这座有着浓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小城,孕育了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严明,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嘉鱼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一份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令让嘉鱼县法院全体干警欢欣鼓舞,该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先进法院称号”。在全省103个基层法院中,仅10家基层法院获此殊誉。

  司法为民促和谐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自2015年5月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嘉鱼县人民法院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执行案件,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起诉在诉状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防止案件“久拖不立”。

  为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该院积极采取措施,推行“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对疑难复杂、矛盾尖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民事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其次是建立审限跟踪监督机制,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清理工作,对审限将至案件及时“亮灯”预警催办,审限内结案率99.96%,确保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为提高执行效率,嘉鱼县法院强化审执配合,建立由立案、审判和执行的主管院领导和各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立案、审判和执行协调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切实提升立审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能力。如张某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由于赔偿金额大,且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该院刑庭接到起诉后第一时间与执行局进行沟通,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两名负有赔偿责任当事人的银行账户,防止财产转移,同时与被告所在企业进行协调,由企业垫付部分赔偿金,判决书一生效,被害人家属就拿到了59万元赔偿金,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做好诉前调解,该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利益。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及时、稳妥化解。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发挥社会调解组织的作用,与司法局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打黑除恶保平安

  2015年12月30日,以乐某为首的17名涉黑团伙成员被嘉鱼县法院一审判处2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这个长期称霸嘉鱼县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9年以来,乐某纠集王某、骆某、陈某、胡某、严某等团伙成员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7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造成5人轻伤、3人轻微伤,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违反法律法规、妨害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确保该专案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嘉鱼县法院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作好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同时做到“二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对专案审理的紧迫性、重要性。组织保障到位:制定专案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长赵志诚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挑选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作风好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并在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充分保障。

  除公审乐水波涉黑团伙案外,近年来,嘉鱼县法院还依法公开审结了王少刚等13人组织卖淫团伙,公开审理了王健等1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依法及时审理了在涉及我县多起盗窃、涉案价值17.8万元的刘斌盗窃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公开宣判了两起涉毒案件,依法判处贩卖毒品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近几年来,嘉鱼县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与教育相结合,严惩犯罪确保了一方平安。

  攻坚执行惩失信

  2014年10月至12月,嘉鱼农民李某分四次将2万余公斤中、晚稻出售给陈某与吴某(陈某与吴某两人合伙开办了大米加工厂),陈某出具了收货单,吴某负责付款。到当年底,陈某与吴某欠李某2.7万元。其后大米加工厂倒闭,李某迟迟拿不到货款。2016年,李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经法官审理,判决陈某与吴某付清李某货款。尽管判决已生效,但陈某与吴某就是没有还款的意思。今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法官再三做思想工作,吴某表示,愿意付一半货款,但陈某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义务。3月20日,嘉鱼法院执行法官带着法警依法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当天下午,李某就收到了拖欠了两年多的货款。

  近几年来,嘉鱼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执结案件1162件,标的总额2亿余元,结案率89%。执行中,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搭建执行联动平台,凝聚执行合力。通过公布失信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力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开通执行查控系统,追回执行款400余万元,通过繁华路段LED显示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69人,拘留被执行人40人。加强同公安、银行、工商、房地产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不断整合执行力量。如杨某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个人承担赔偿部分16万元,各种执行手段收效甚微,该院执行干警盯准时间节点,在将其拘留15天执行款仍未到位后,迅速同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就地转为刑事拘留,继续追究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3天后,杨某某就将赔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两学一做”争先锋

  近年来,嘉鱼县法院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全院党员干警中开展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教育党员干警立足岗位作贡献,时时铭记党员身份、处处对标对焦看齐,事事当好先锋模范。该院民商事审判任务重,审判力量不足,民庭党支部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契机,积极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全体党员干警常年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办理案件。该院80、90后年轻党员干警普遍承担着较重的审判辅助及行政辅助任务,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展现了青年党员干警争当先锋,干事创业的热情。

  近年来,嘉鱼县法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营造风清气正的审执环境。实行立、审、执分离制度,建立领导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审务督察,畅通举报渠道,大力整治态度粗暴、庭审不规范、警车私用等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近几年来,嘉鱼县法院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积极为扶贫挂点村南门湖村贫困户提供资金帮扶、技术培训等服务,支持村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开展爱心捐赠,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切实把各项措施扶到点上、落到实处。(香城都市报记者 原子 通讯员 周炜雪 袁燕)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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