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迅员邓丹报道:“实行‘河长制’以来,河水清了,岸也绿了,群众的满意度也提高了!”9月5日,嘉鱼县陆溪镇党委书记周素勤告诉笔者,他负责的14.3公里河道,在集中整治后还聘请了专门的保洁员进行日常管理,不仅一改过去的脏乱差,而且再也没人往河里乱丢垃圾了。
这是嘉鱼县推行“河(湖、库)长制”以来,各个河流湖泊环境日益得到改善的一个实例。
今年3月,该县按照“河(湖、库)长制”工作要求,对全县各河流湖泊层层推行“河(湖、库)长制”。一方面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库)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总河(湖、库)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常务副县长任副总河(湖、库)长,各镇、村分级分段设立河(湖、库)长的县、镇、村三级河(湖、库)长体系,明确各级河(湖、库)长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一方面成立“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拟定了“河(湖、库)长制”工作、会议、督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考核办法等六大制度,以保障“河(湖、库)长制”规范运行。
自“河(湖、库)长制”实行以来,嘉鱼县结合河流整治、普及河(湖、库)长制相关知识等,充分运用电视、巡回宣传车、短信、画册、知识展板、网络平台等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保护河流湖泊的环保意识,杜绝向河面、河道乱丢垃圾现象,为绿水青山增光添色。
嘉鱼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条,湖泊21个,水库19座。该县利用水利普查成果,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了县、镇两级河(湖、库)保护名录,建立了基础性资料库。同时,针对各河(湖、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委托省水科院制定嘉鱼县水系测量调查工作方案,对全县境内的河湖库地形、水文资料、污染面源等进行编制测量和调查摸底,并按“一河(湖、库)一档”的工作要求,着重对沿岸各工矿企业的排污口、围垦、侵占水域等现象进行测量和记录。在此基础上,启动“清河行动”,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开展河道疏浚、清淤,整治湖泊堤防,拆除围栏围网养殖,打击非法捕捞,组织处理农业养殖污染,落实巡查保洁人员等,确保河流湖泊长治久安。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取缔非法码头20家,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110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9件,驱离非法船只200余艘,强行拆除“迷魂阵”10余道、地压网100余米、围栏围网网箱73723.4亩,实现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守护目标,净化了一方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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