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叶子 通讯员 李佳恒)近日,嘉鱼县法院通过“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据介绍,2015年7月,申请人尹某某入职湖北某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未向尹某某缴纳各项保险福利。2023年12月,该公司以尹某某达到退休年龄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但因双方对解除劳动关系及未交失业保险费的补偿金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尹某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杜娜与申请人尹某某沟通时,了解到其有调解意向,征得尹某某同意后,随即将案件委派至嘉鱼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与工会调解员马志敏、人社调解员刘伟进行案件对接。调解员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矛盾点在于双方对解除劳动关系及未交失业保险费的补偿金额上存在分歧,于是将调解重心放在案件事实本身上。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联系申请人尹某某,告知其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后又与双方代理律师进行沟通。该公司代理人向调解员提供了尹某某入职时自愿放弃社会保险费用声明书一份,表示当时入职时是尹某某自愿放弃,最后调解员与尹某某及其家属进行解释说明。通过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地与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时间。
嘉鱼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与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发挥协同作用,对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反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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