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刘健平、通讯员何检明报道:15日,通城县环保局决定,对湖北丽尔佳日常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一次性奖励55万元。这是该县环保部门推出“百万元重奖治污有功企业”举措以来,第4家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之一。
湖北丽尔佳日常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清洁产品生产与销售企业,起步较晚,规模较小,但公司在环境保护上舍得投入,在污染治理上不做表面文章。2009年,投资5000万元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能;2013年,投资400余万元新建污水处理站,实现了减污增效。
“我们就是要通过重奖的方式,引导、带动全县各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走环保经济双赢的路子。”县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县玉立公司、福人药业、红星纸业等企业已先后获得该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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