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毛磊鑫报道:日前,笔者从通城县环保局获悉,去年来,该县共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199余份,闻鞭出警36次,警告训诫27人,罚款9人,较好地做实了“蓝天工程”和“宁静工程”。
该县环保局不仅成立工作专班,将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开展禁烧工作宣传,还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设立禁烧工作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悬挂宣传横幅等,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露天禁烧规定。同时,协同各乡镇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在高速公路、省道等主要公路沿线,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周边展开巡查,强化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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