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刘友洲报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是应尽的义务,确实不应该领取误工费。”日前,通城县隽水镇上阔村无职党员杜江甫对自己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领取“报酬”的行为懊悔不已。
原来,今年第4次“主题党日+”活动中,上阔村党支部违规向参加活动的22名无职党员,每人发放50元误工费和一包20元的香烟。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时发现这一问题,立即责成隽水镇纪委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并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农村无职党员靠打工经商维持家庭日常开支,认为白天参加党内组织活动耽误了工,对家庭经济收入有影响,领取误工费是理所当然的错误认识,该县纪委在问题调查核实后,督促隽水镇纪委对上阔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成上阔村党支部将违规发放的误工费和香烟折价款全部收回,并将处理情况在全镇通报,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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