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出台《河库长制问责办法(试行)》加强保护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毛柯人)为进一步严明河库长制工作纪律,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近日,通城县出台了《河库长制问责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该《办法》坚持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通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实际,共分为16条,明确了10种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的问责方式。从组织领导、政策执行、推进落实、责任目标等4个方面细化为23种情形明确何种情形予以问责;同时,明确了哪些情形可以免予行政问责、从轻或减轻处理、从重处理。
据悉,该《办法》确定,河库长制问责情况将作为干部履职尽责考评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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