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域新闻 >> 通城新闻 >> 正文

通城出台《河库长制问责办法(试行)》加强保护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10-10 23:18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毛柯人)为进一步严明河库长制工作纪律,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近日,通城县出台了《河库长制问责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该《办法》坚持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通城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实际,共分为16条,明确了10种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的问责方式。从组织领导、政策执行、推进落实、责任目标等4个方面细化为23种情形明确何种情形予以问责;同时,明确了哪些情形可以免予行政问责、从轻或减轻处理、从重处理。

  据悉,该《办法》确定,河库长制问责情况将作为干部履职尽责考评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编辑:yangweijie

上一篇:
下一篇: 省银监局携手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支持通城华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