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首例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陈晨报道:“作为矫正机关,监管好失足青少年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但对屡教不改的必须接受相应处罚,从而帮助他们懂得该怎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日前,通城县司法局副局长胡金甫谈起该县对在社区服刑的未成年人魏某,实行收监执行的决定充满感慨。
原来,家住关刀镇某村的魏某,2016年5月因犯抢劫罪,被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处罚时未满18岁。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16年5月6日起至2018年5月5日止。魏某到通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报到后,县司法局专门为他联系了关刀中学,让他能够继续学业。但是,魏某却不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经教育后仍不改正,担保人也明确表示不愿继续为其担保。于是,该县司法局今年4月依法向县法院提交撤销其缓刑的建议,并得到批准。
近日,一直在逃的魏某被县公安局抓获,并交付看守所执行。该案件也成为通城县首例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案。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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