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周姝倩 罗颖) 3月15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对货值约16万元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当天上午,4辆流动宣传车和2辆满载不合格产品的小型货车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发,行驶在城区各主次干道,车载“小喇叭”不断向该县市民宣传普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如何维权等问题,增强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的主动意识。宣传结束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环卫局对接,将不合格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据统计,当天集中销毁的不合格产品共1215件,货值16万余元。其中包括酒类、食品等,全部是通过12315电话受理举报和日常巡查收缴。
在疫情期间,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2020年消费维权主题“凝聚你我力量”,统筹推进消费维权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建立消费维权24小时值守机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发现市场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哄抬物价、随意涨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等情况,立刻拨打12315进行举报。
通城县消费者委员会会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刚毅表示,我们将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发挥消协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汇集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我县消费维权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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