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县域新闻 >> 通山新闻 >> 正文

通山警方侦破合同诈骗案 帮3名外地老板挽回损失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10-14 08:04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赵骥 特约记者 肖斌)日前,通山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涉嫌假借开发风电项目之名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并督促嫌疑人全额退还了3名受害人被骗款项8万元。

  原来,2014年,49岁的通山人朱某,在武汉认识了来自宜昌的董某,并谎称自己受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正在对武汉某设计院设计的通山某风力发电项目进行开发。今年3至4月,朱某多次邀约董某等3人到通山、阳新和江西省等地察看风力发电项目。在骗得董某3人信任后,双方签订了承包修建通山某风力发电项目的测风塔的工程合同。

  合同签订后,朱某以支付前期工程费为由向董某等3人索要人民币8万元,并承诺今年5月开工建设,董某等人按朱某要求支付8万元。直到7月6日,董某等人见工程迟迟不动,才发现可能上当受骗,于是向通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报案后,经侦民警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虚构事实,与受害人董某等人签订施工合同,骗取现金,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9月,犯罪嫌疑人朱某被通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9日,在经侦民警的努力工作和督促下,犯罪嫌疑人朱某全额退出赃款8万元,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董某等3人。

  

  更多咸宁本地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网(或搜索公众号:xnnews)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通山强化“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力度 提升公信力
下一篇: 通山县政协心系驻村点群众 精准扶贫措施取良效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